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,学校成立以来始终坚守教师教育主责主业,培养各类毕业生51万余人,为西部地区基础教育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素质、专业化、创新型的优质师资,被誉为“教师的摇篮”。
陕西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创新发展联合体是学校整合附属学校、实验学校及合作学校优质教育资源,建立的创新协同发展组织。联合体本着传播先进教育理念、输出优质教育资源、服务地方基础教育的原则,依托陕西师范大学雄厚的教育资源和成熟的办学经验,已与全国多地开展基础教育合作办学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。
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创新发展联合体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作学校正、副校长,欢迎热爱教育事业、有情怀、有理想的校长加入我们。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党的教育方针,无违法违纪记录;
2.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3.身心健康,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。
(二)岗位条件
1.职称条件: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具有教师资格证书;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(合格)及以上等次;
2.年龄要求:首次担任校级干部者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;
3.工作经历:具有10年以上基础教育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中层干部及以上工作经历;
4.有陕西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学校任职经历,或者条件特别优秀者,以上要求可适当放宽;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或因其他情况不宜聘用的,不予报名。
二、聘用及待遇
1.聘用:聘期3年(首任含试用期),从签订协议起开始计算。任期届满后,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;
2.工资待遇:受聘校长、副校长薪金实行年薪制,年薪数额根据派出地点实际情况与合作方协商确定。
三、招聘程序
1.个人报名: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,填写《合作学校校级管理干部招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),并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至邮箱:duiwaiban@snnu.edu.cn,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 7月8日;
2.资格审查: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,通过审核者由对外合作办公室电话通知;
3.综合考核:组织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面试与答辩等形式的综合考核;
4.初定人选:根据考核成绩,按一定比例确定初定人选;
5.确定岗位: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人岗匹配原则,联合合作方教育主管部门考察协商、确定岗位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武老师,张老师
联系电话:029-85319102
邮 箱:duiwaiban@snnu.edu.cn
陕西师范大学对外合作办公室
2025年7月4日